中国证监会就联科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AI合规性向其提出质疑

频道:新闻 日期: 浏览:20

        中国证监会(CSRC)已要求联泰科技就其在港交所(HKEX)主板上市的相关文件,回应八个方面的关切事项。在 2026 年 9 月 20 日至 9 月 30 日的境外上市审核周期内,证监会向五家公司发出了反馈意见,联泰科技即为其中之一。联泰科技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提交上市申请,由华泰国际担任独家保荐人。证监会问询范围之广,涵盖了公司的监管定位、股权沿革与治理安排。

证监会追问联泰科技股权与控制权

       在公司治理方面,证监会重点关注了马劲松与其他 12 名股东于 2023 年 1 月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该等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约 18.12% 的股份。监管机构希望了解该一致行动集团在重大决策出现内部分歧时如何解决,更尖锐的问题是:一旦协议到期,公司控制权是否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一问询因联泰科技自身声称 "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而更受关注,证监会要求公司以具体证据对这一表述加以证明。

      监管机构还要求联泰科技说明以零元或一元价格发生的股权转让情况,转让方是否缴纳了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此外,证监会问及授予外部顾问的股权激励,要求说明这些顾问的身份、任职单位与专业背景,是否与公司或其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入股价格与同期员工及外部投资者的认购价格相比如何。

      另一条问询线索涉及公司前成员邹波,证监会要求详细说明其离职情况,并问及邹波与联泰科技及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于公司控制权或知识产权的未决争议,以及邹波离职后是否在相同领域继续经营。证监会还要求联泰科技说明此前 A 股上市辅导备案申请及其终止原因,并明确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度以及相关国资管理程序的完成情况。在募资方面,证监会要求说明超额配售权全部行使后的预计募资金额,以及拟 "全流通" 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

1.jpg

配图:联泰科技 3D 打印的 RSPro1400 部件。图片来源:联泰科技。

生成式 AI 合规进入联泰科技上市问询

       在证监会提出的八个方面中,围绕人工智能的问题分量可能最重。证监会要求联泰科技说明其业务是否涉及 AI 大模型或其他人工智能应用,如涉及,是否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这一点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联泰科技将自身定位在 AI 与 3D 打印的交汇点,目标是推动行业从原型验证迈向功能部件的规模化定制生产。联泰科技的 AI 相关活动与上述监管措施适用范围之间的关系,可能决定其在公开上市过程中需要承担的披露义务大小。

这一问题也反映了中国监管行为的更广泛模式。北京方面对跨行业 AI 治理日益重视,寻求境外上市的公司如今面临的压力是:在登陆公开市场之前、而非之后证明合规。对于联泰科技这样以硬件为导向的公司而言,这一问询表明,即使是边缘性的 AI 应用也可能触发监管审查。

       此番问询正值联泰科技推出面向工业 3D 打印的企业级平台之际 —— 该平台利用 AI 智能体将工程专业知识转化为可复用的工业 3D 打印工艺方案,其底层数据集涵盖近 500 万个工业部件模型。该平台与上述监管措施的适用范围之间的关系,似乎正是证监会要求联泰科技澄清的问题之一。

       对于已将 AI 融入运营的增材制造企业而言,联泰科技的申报审核提示了这种融合所对应的实际合规成本:一家公司的工作流程越是依赖 AI,在寻求公开上市时可能需要满足的监管要求就越多。

       来源:中国3D打印译自https://3dprintingindustry.com/news/csrc-questions-uniontech-on-ai-compliance-for-its-hkex-listing-256143/


关键词:中国证监会联科

0 留言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